中国法律法规1528 页目录
01-宪法
02-宪法相关法
03-民法商法
04-行政法
05-经济法
06-社会法
07-生态环境法
08-刑法
09-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10-法律解释
11-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
12-监察法规
13-行政法规
01-宪法相关法
02-民法商法
03-行政法 · 政府与公务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202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2007)缔结条约管理办法(2022)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16)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1997)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2024)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2026)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1955)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1983)关于高级专家退休问题的补充规定(1986)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的暂行规定(1957)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1986)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2019)规章制定程序条例(201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1981)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2011)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1988)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1997)机关事务管理条例(2012)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2023)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24)实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2025)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200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2026)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26)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1989)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2002)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0)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25)政府参事工作条例(2009)政府督查工作条例(2020)政务院关于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机关发表公报及公告性文件的办法(1950)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2019)
04-行政法 · 公安与出入境
05-行政法 · 国防与军事
06-行政法 · 教育科技文化体育
07-行政法 · 卫生健康
08-行政法 · 民政与社会事务
09-经济法 · 财税金融
10-经济法 · 产业与市场
11-经济法 · 交通运输
12-社会法
13-生态环境法
14-刑法
15-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14-司法解释

关于高级专家退休问题的补充规定(1986)

更新于 2026年9月29日 · 中国法律法规

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退休问题的补充规定

(1986年2月18日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有利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现对国务院一九八三年九月十二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作如下补充规定:

凡建国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九八六年已满六十周岁,并于一九八三年九月一日前已获得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的老科学家、老教授、老专家(含建国前在国外工作,建国后回国的),在他们退休后,仍可保留原已获得的称号,他们的退休费按其原工资额的百分之百发给。对于过去已经办了退休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同样对待;领取原工资额的百分之百退休费的时间,自一九八六年二月起计算。

这里所说“一九八三年九月一日前已获得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的”,系指《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一条规定的范围,并包括一九八三年九月一日前经过职称评定组织评定了副教授以上职称并已上报到有关部门“待批”或“待授”的人员。